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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2016-01-20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员会

民盟江苏省委员会

2014年底我省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79.23万,占全户籍总人数的20.57%,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1648万人。当前,我省综合养老服务设施不全,在场所、物质、制度等方面明显不足,缺少高中档兼融、居家与机构相结合、物质养老与精神关爱相协调的综合性养老服务场所,大力推行居家养老是破解养老难题的必然选择。虽然我省已于2015年12月出台《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但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仍存在重视程度和组织管理力度不够、投入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力量不足等问题。

为破解养老服务面临的难题,提升老人晚年生活质量,建设“老有所养”、“颐养天年”的幸福江苏,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是依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制定出台《江苏省居家养老服务细则》,有效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落实。二是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整合老龄委、老龄办、老龄协会工作职能,发挥他们在居家养老工作中的组织和推动作用。三是切实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上的优越性,把老人的生活水平和居家养老状况,作为衡量我省发展水平和政府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居家养老的多元投入 一是强化政府“兜底”功能,通过补贴、社保等方式,有效降低普通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经济负担,建立健全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对于需要专业养老护理的老人,政府按照护理级别,对参与护理的人员或企业予以相应的财税补贴。二是修订和落实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鼓励养老机构或企业兴建大型宜居养老社区项目,与居家养老服务相互协作,分年龄段、有侧重地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三是通过社会招标,对长期居家养老,且年龄在80岁以上老人的长期固定居所,进行适当的无障碍化整改,依据老人要求,增添电子报警信号器、电视监控器等服务硬件,增加老人居住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三、充实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一是加强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在高校增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内容,设计具有政府津贴的养老服务专职人员岗位,吸引本地大专院校毕业生长期投身于养老服务事业。二是对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护工等涉及到养老服务的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相关专长、特色和层级的居家养老服务技能专项培训,出台相关培训补贴、考核政策和操作办法。三是对有意愿长期投身于养老服务领域的失业人员,可利用再就业培训,强化其在居家养老方面的知识与技能,考核合格后引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 四、提供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加大和谐睦邻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居委会和社区群众的相互交流,增进感情友谊,促进左邻右舍在居家养老方面主动互帮互助、守望相助。二是通过“时间银行”,实行“储蓄个人护理时间”计划,鼓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为老人提供各种无偿护理服务,以备自己将来需要时,将这些时间提取出来免费享用养老服务。三是制定可实践的操作规范,鼓励老人把自己的部分房产免费或低价出租给以大学毕业生为代表的年轻群体,该群体在居住期间有义务向老人提供家庭保洁、洗衣做饭、购物聊天等日常基本养老服务。 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监管体系 一是开展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制定相应的评估办法,明确评估内容和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评估组织进行评估试点,科学确定养老服务需求类型,合理安排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二是建设与“时间银行”无缝对接的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统筹适龄居家老人的健康、居住状况和个人生活、护理需求等养老服务需求信息,作为各养老服务主体向老人提供助浴、助洁、助医、购物等多项上门服务的依据,既方便对服务供需双方的客观评价及后续反馈服务,又保障“储蓄个人护理时间”计划参与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权利。三是组织民政、人社、财政、卫计等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及义工养老服务质量的监管和客观评价,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