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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信 示 诚 与 因 诚 而 信
2008-02-25  来源:民盟无锡市委
袁 自 衡 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所谓诚信,一般认为,就是“言必行,行必果”,通俗地说,就是说话算数,许下的承诺,一定兑现。商鞅变法,担心老百姓不相信他的新法令,就在市场的南门竖起三丈高的大木头,许诺谁能移放到北门,就给他金十镒,老百姓感到很奇怪,没有人去移动木头。于是商鞅又许诺,谁把木头移到北门,给他五十镒金。有一个人就把木头移到北门,商鞅果然给了他五十镒金。其目的是“以明不欺”,好实施他的变法。“民无信不立”,不能取信于民,一个政府是难以建立的。商鞅深知,无信不足以施政。曾子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去,孩子哭着闹着也要跟着去,她就哄儿子:“你在家里,等妈妈回来杀猪给你吃。”妻子回来后,曾子真的要杀猪,妻子说,那是哄孩子的,你别当真。曾子说:“小孩子是不能欺骗的。他不懂事,靠父母的教诲,照父母的榜样,逐渐成人。如果你欺骗他,就是教他学会欺骗,这样如何对他进行正确的教育啊!”曾子是七十二贤人之一,他非常明白无信不足以育人的道理。至于无信不足以经商的事例更是不乏。所谓端木遗风,就是称颂孔子的弟子端木子贡诚信经商的儒商风范。陶朱公范蠡信奉“务完物,无息币”和“无敢居奇”、“正心求也”, 重视货物质量,重视自身信誉,主张利义两有、利义相长,成为吴越一带鸿商大贾。沈万三直截了当地说:“诚信可以聚财。” 外国人同样把诚信作为经商之本。松下幸之助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说法更是赤裸。前者说:“当你周围的人都认为你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时,你就离成功不远了。当我们做一件事的时候,信誉可以说非常重要,信誉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无穷的财富。”后者说:“如果你的诚实守信为人所知,那么六英磅的投入可以给你带来一百英磅的收获。”无论是商鞅的诚信施政,曾子的诚信育人,还是子贡、范蠡等人的诚信经商,他们都属于以信示诚:守信是为了取信,取信是为了或施政,或育人,或获利,都具有鲜明的功利性。我并不否定他们取信的诚实本质,但试想,商鞅不是为了实施变法,何以立木取信?曾子不是为了孩子成人,何以杀猪示诚?至于商人,投入一份信誉,难道没有为了十份利益目的? 这样看来,所谓“诚信”,似乎就是:承诺——兑现——功利。难道这是对“诚信”的唯一理解?如果这样,还能够以“诚信”建立互信的人际关系?还能够以“诚信”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样的“诚信”,其中或多或少都包含着谋略的成分和功利的性质,岂不引发人们对于“诚信”的猜疑和警惕? 沈祖连写过一个故事,题目是“荒唐的画家”。说作家的一个朋友阿文因为有事,请路过的作家代看十分钟的店。五分钟后画家经过这里,作家就请画家代他朋友看五分钟的店。五分钟过去了,阿文没有回来,十分钟过去了,阿文还没有回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几个小时过去了,作家开店的朋友还是没有回来,画家错过了与人相约写生的时间,妻子打电话说儿子骑车摔掉两颗牙子,画家还是没有离开那个店。事情本身有些荒唐,画家觉得自己也有几分“荒唐”,他并没有向阿文做出承诺,连店主都不认识,为什么一定守住那个店不走呢?“这到底为什么?难道是一个高尚或是替他人着想就可以解释?的确,画家此时的心里,也没有想到什么高尚不高尚,相反,他倒觉得这是一种责任,既然应承了别人,就得负责到底……”沈祖连在文中这样写道。无独有偶。英国作家写过一个《八十五年前的棕色漂流瓶》的故事。主人公出海捕鱼,捞到一个闪闪发亮的棕色瓶子。密封的瓶子里装着一张字条和一封信。字条上写道:“请拾到瓶子的人转交此信,并接受一个可怜英国士兵的祝福。”那封信是1914年9月9日,即一战爆发不久,一个英国士兵托马斯写给他妻子伊丽莎白和女儿爱米莉的。爱米莉如果活着也该接近90岁了。“这个瓶子是否和我以前发现的其他瓶子一样,被我扔掉就完事了?还是应该多做一点什么?也许托马斯和伊丽莎白的孩子还活着,这样一封信对他们来说将会意味着什么?我突然感到一种重大的责任,似乎有某种使命感在催促我行动。”主人公这样想着。他终于通过《太阳报》的帮助和在新西兰邮政服务局的全额资助下,将这封信亲自送到了侨居新西兰的已经87岁的爱米莉的手中。主人公对于托马斯并没有任何承诺,是责任赋予他一种使命感,使他成为父爱的天使。中国古代有一个因责任而忠于信念、恪守信用的典型范例。崔杼杀齐庄公,立庄公异母弟,是为景公。齐国太史写道:“崔杼杀庄公。”崔杼杀了他。他的弟弟继任太史,又写道:“崔杼杀庄公。”崔杼又杀了他弟弟。他的小弟弟继任太史,仍然写道:“崔杼杀庄公。”崔杼无奈,只好作罢。这就是“一门三信史”的典故。是太史的责任使兄弟三人不惜生命秉笔直书,成为千古佳话。 可见,诚信是一种责任,而并不是为了什么。一个负责任的朋友,一个负责任的路人,一个负责任的父亲,一个负责任的儿子,一个负责任的丈夫,一个负责任的妻子,一个负责任的老师,一个负责任的学生,一个负责任的商家,一个负责任的顾客,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一个负责任的公民,都不能不诚信,也不会不诚信! 这里再说一个古人的故事。季札出使,北上途中,拜访徐国国君,徐国国君看到季札佩带的宝剑,十分喜爱,但不便说出。季札已经看出他的心思,因为还要出使中原诸国,暂时不能奉送,心里作下许诺,完成使命回程经过徐国时定将宝剑赠给徐君。待季札回到徐国时,徐国国君已经死了,季札就解下佩剑,挂在徐君墓旁的树上。季札的做法,如果是“以信示诚”,那又示给谁看?如果是为了功利,又有什么功利可图?这是季札诚实的本性使然啊!这便是“因诚而信”,包括《荒唐的画家》、《八十五年前的棕色漂流瓶》、《一门三信史》的故事,都是因为诚实的本质必然做出的守信举动!所以,诚信从根本上说,应该是一种素养,一种品质,一种良知,而不仅仅在于兑现许诺,获取信誉,更不是为了某种功利! 因此,诚信的根本在于诚实、真诚。有了诚实,就没有不负责任;有了真诚,就没有不守信用!我们肯定“以信示诚”,更赞赏“因诚而信”。我们宣传诚信,要把目的和归宿放在“诚”字上;我们教育诚信,要把着力点放在“诚”字上;我们养成诚信,要在“诚”字上下功夫。如果人人都以诚实为本,人人都能真诚相待,又何愁人际信用的缺失,又何愁和谐社会的建成!

最后补充一句,任何许诺和守信都应以道德与法律为前提,切不可意气用事,这里特别提醒那些“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士”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