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江苏省委员会
(口头发言)
近年来,江苏教育改革取得显著成绩,多项指标名列全国前茅,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如教育改革力度不够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配套性不够强,统筹协调合力尚未形成,与教育现代化目标有差距,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唯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水平,增强内涵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把握四个原则 教育综合改革应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把握好以下四个原则: (一)市场决定作用原则。确立义务教育以政府兜底为主,多元经济补充的投入结构;发挥市场机制优势,在竞争条件下构建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满足社会和学校发展需要。 (二)转变政府职能原则。政府准确定位,将工作重心转到顶层设计、制定政策、提供服务上来;切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人事制度、财政拨款机制改革,协调处理各方的利益关系,充分发挥教育家自主办学的积极性;抓好监管,通过教育质量评估、健全公示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责任追究等,做好事中和事后监管。 (三)城乡教育一体化原则。做好顶层设计,调整优化城乡教育结构和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健全校长和教师跨地区交流制度,统筹做好全省各类学校结对帮扶工作,促进师资力量均衡发展;在财政拨款、基础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苏中苏北倾斜,促进硬件资源均衡发展。 (四)治理能力现代化原则。各级政府和学校应正确定位,加强能力建设,建设法治学校,提升学校治理的开放性、科学性和法治化;各级领导应敢于担当,切实解决改革中碰到的困难,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果;明确政府、学校、社会的权责边界,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构建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 二、转变四种倾向 采取措施,转变社会对教育求全责备、期望过高、用人不切实际、校风校纪不正等不良倾向: (一)理性对待改革。媒体应担负起社会责任,切忌为吸引眼球而对教育改革断章取义、横加指责,杜绝不良宣传;引导民众正确认识教育综合改革,在全社会形成宽容对待、理性支持的合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环境,宣传推广教育综合改革的成功经验,坚定学校抓好改革、办好教育的信心。 (二)端正教育观念。转变“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观念,建立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并行的人才评价机制,用平等眼光看待职业教育;二是划分人才培养层次,科学确立人才培养方向,引导家长准确定位理性选择;三是确立符合学生实际的教育计划,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盲目追求高学历等拔苗助长行为。 (三)转变用人观念。明确自考生与民办生的学历、身份和待遇,禁止歧视对待;引导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引进人才,通过与高校合作等方式培养人才,避免因盲目追求高学历造成人才浪费;企业可通过捐资助学、校企共建实习基地等方式,积极履行培养人才义务。 (四)严肃校风校纪。加强师德建设,建立长效考核机制,让“校园性侵案”等悲剧不再重演;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改进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禁学术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育人导向,转变高校重科研轻教学倾向,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教师职称改革,引导各类院校准确定位,调整发展方向,提升教育质量。 三、在“综合”上做文章 教育综合改革涉及内容多、范围广,应加强统筹协调,在综合上下功夫。 (一)以“立德树人”为统领。确立正确的育人观,前移养成教育和创新教育,在义务阶段打好基础,形成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创新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改进“立德树人”方式,创新思想政治课教学,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理想信念和公民素养教育,打牢学生思想基础;加强学生就业教育,建立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完善落实创业就业援助政策,推动大学生高质量就业。 (二)实现各教育阶段无缝对接。确立整体性、渐进式教育理念,注重考察学生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根据专业能力培养和市场需求,改革课程设置,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加强各教育阶段教师的交流,形成多方参与、互相配合的育人格局;探索贯通培养人才途径,打破学段壁垒,建立“学分银行”,推进学分转换,搭建高、职、中、小学联动发展的“立交桥”。 (三)协调教育系统内外关系。改革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下放事权人权财权,推进“管办评分离”;梳理相关的教育政策,修改相互矛盾的内容,协调好政府、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三是建立教育质量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培育教育服务机构,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四)抓好教育系统内部改革。加快学校去行政化,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强化学术权威;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模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创新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错位发展各类院校和优势学科,突出办学特色;构建教育综合体系,统筹普高与中职生,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比例,畅通中高职之间、中高职与应用型本科之间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