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新
2011年1月30日,在中南海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9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是我们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有力保证。
胡锦涛同志的这段话后来被理论界概括为“同心”思想。“同心”思想的提出,是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的发展和创新。作为民主党派,深入学习“同心”思想,准确理解其内涵,有利地加强自身建设,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一、准确理解“同心”思想
“同心”思想是当前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执政党以它为指导来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开展统战工作;参政党以它为指导来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开展各种参政议政活动。那么,“同心”思想的实质是什么?它有怎样丰富的内涵?“同”与“异”又有怎样的的辩证关系?让我们来试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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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心”思想的实质
“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这是有关“同心”思想的经典表述。这几句话看似简单,要把握其精神实质,却并非易事。
首先,“思想上同心同德”并非要求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保持思想上的完全一致,进而取消自己思想的独立性。中共中央前统战部长杜青林说:“当前,思想上同心同德,就是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说:“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盟在与中共亲密合作过程中的自觉选择,也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最大政治共识。”可见,“思想上同心同德”主要是指在选择国家的根本道路上保持一致,它并不反对思想上的多元,观点上的百花齐放。
其次,“目标上同心同向”并非工作目标上的完全一致,而是指大的政治方向上的一致。当前,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为之奋斗的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民族振兴。民主党派要与中国共产党目标上同心同向,就是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再次,“行动上同心同行”并非要求民主党派如革命军人般“一切行动听指挥”,更不是无所作为,做旁观者。“行动上同心同行”是指在重大行动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在具体实践上要协力同行。杜青林同志说得好:“行动上同心同行,就是要自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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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求同存异”到“存同求异”
要更准确地理解“同心”思想,还需辨析一下“同”与“异”的关系。
如前所述,“同心”思想强调一个“同”字,但绝不排斥“异”。正因为如此,“求同存异”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对民主党派来说,“求同”意味着与执政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意味着坚决拥护、支持共产党的领导,践行“同心思想”;“存异”意味着与执政党在根本问题上保持共识的情况下,可以有自己的信仰和主张、意见和看法。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些人往往会对此产生误解。他们认为,求同是长远的,存异是暂时的;求同是根本的,存异是权宜的。有人甚至认为,求同的目的是为了克异。
出现这种误解的原因,主观上与部分人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有关,客观上与“求同存异”这个短语本身有关。 “求”是寻求的意思,是一种较强的主动行为;“存”是“保留”的意思,多少有些被动和不得已的意味。这不能责怪制定政策的有关领导和部门,因为,就执政党来说,“求同存异”的目的是为了求大同、存小异,是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故而,以“求同存异”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原则,完全没有问题。问题是,就民主党派而言,以“求同存异”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容易导致过分强调“同”而忽视“异”,因而难免会产生消极影响。
可行的办法是作一个改动,把“求同存异”改为“存同求异”。这样修改可以较好的兼顾“同”和“异”,可以让民主党派与执政党之间既保持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同”,又能较好地展现自身的特点,发挥自身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有效避免“求同存异”可能引起的误解以及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以“同心”思想为指导,积极参政议政
“同心”思想的实质是各民主党派在保持自身特点的同时,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目标和行动上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民主党派践行“同心”思想的最好方式是积极参政议政,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践行“同心”思想,首先要认同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我国实行的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制。这是由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决定了的。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所以,多党合作制适合中国的国情,是中国人民的不二选择。这种制度模式,既不同于多党制,也不同于一党制。这种政党关系使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种执政方式可以让中国共产党依法长期执政,并接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这一种民主形式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既尊重多数,又照顾少数,具有西方民主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践行“同心”思想,要有参政议政的意识。费孝通说过,民主党派“不搞参政议政,就没有地位,就是一个平庸的党”。的确,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费孝通、钱伟长等先贤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积极参政议政,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无庸讳言,现实中不少民主党派人士缺乏参政议政意识,他们把自已所在的党派混同于西方某些国家的在野党,并声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诚然,这部份人加入民主党派的动机很单纯,无非是有个地方可以发发牢骚,有个组织可以安排一些活动,可以偶尔出去走一走,玩一玩,可以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然而,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江泽民同志指出:“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表明,在国家的各项事务中,民主党派大有可为。作为民主党派人士理应具有参政议政的意识,自觉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践行“同心”思想,要有参政议政的能力。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权利,也是义务。要参政议政,不仅要有参政议政的意识,还得有参政议政的能力。参政议政能力主要包括政治把握、建言立论、民主监督、组织协商、合作共事等五个方面,民主党派人士应在这五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这其中,政治把握能力是根本,少了它就会迷失方向;建言立论能力与民主监督能力是核心,这两方面能力不足,就无法承担起参政党的职责,也就无从体现自身的价值;组织协商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是保障,只有提高了这两方面的能力,其他几种能力的提高才有坚实的基础。
践行“同心”思想,还必须有参政议政的勇气。有了参政议政的意识,也具备了参政议政的能力,并不意味着可以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要真正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还得有足够的勇气。无论是“求同存异”,还是“存同求异”,都需要有勇气。民主党派要敢于“求异”,敢于批评现实,敢于对一切不良现象说“不”。其实,“同”与“异”并不永远对立。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有些“同”,属于貌合神离,其实是“异”;有些“异”,属于逆耳忠言,归根结底,其实是“同”。某种意义上,作为民主党派,重要的不是“求同”,而是“求异”;不是大唱赞歌,而是敢于为民喉舌。总之,民主党派不能一味附和,要站在保证国家沿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科学发展的角度,站在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角度,去进诤言、献良策。
(作者简介:淮阴师院文学院副教授、民盟师院总支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