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盟中央关于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全省组织发展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组织发展和巩固工作。
二、协助盟省委做好全省地方组织和省直基层组织的建立、换届改选和领导班子的人事调整、任免、审批工作。
三、协助盟省委做好全省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培训工作。
四、协助盟省委做好人事安排中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
五、协助盟省委做好与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有关组织方面的联系工作。
六、协助盟省委做好省直属基层组织的联系工作和机关人员联系基层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省盟员盟籍、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
八、负责盟省委机关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做好机关人员的工资变动、职务晋升、退离休干部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九、协助盟省委做好本处室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应担负的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