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2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研讨会暨法治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南京农业大学逸夫楼6047报告厅成功召开。会议旨在深入探讨该法的立法意义与实施路径。
座谈会于14:30开始,由法治委孙永军教授主持。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殷美书记、民盟江苏省法治委员会主任李远扬、民盟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副主委崔中利教授、民盟江苏省委会联络员先后致辞,强调了会议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学术研讨环节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鲁民主持,八位专家作专题发言。泰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李远扬分享了对该法的认识与思考;南京农业大学陈会广教授探讨了组织市场化资本化运作;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和平聚焦集体财产保护立法完善;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刘恺教授从比较法视角分析产权关系重构;民革南京市委宣传处副处长程路阐释了法的现实意义与创新;南京农业大学丁宇峰与尹雪英副教授分别就成员权、妇女权益保护发言;最后,孙永军教授探讨了成员知情权救济路径。研讨内容充实,引发热烈讨论。

民盟江苏省委会秘书长占飞富作总结讲话。本次会议汇聚多方智慧,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完善提供了有益参考。(孙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