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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发包中职务犯罪的预防与监督
发布时间:2005.06.21    新闻来源:myrow   浏览次数:

政协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提案号   

 

案由 建议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发包中职务犯罪的预防与监督 

提案发起人姓名单位民盟江苏省委    别:______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1804  E-mail:______

联系电话   025-83321621          邮政编码:  210024 

附议人姓名____  界别_____ 联系电话   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

附议人姓名____  界别_____ 联系电话: 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

 

你建议由哪家单位承办      省审计厅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不予立案

 

          承办单位:独办____  分办__________

                    主办____  会办__________

          词: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一事一案,字迹清楚,请勿用圆珠笔书写。打印件可附在提案纸中,提案软盘(word文本)可直接送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或大会提案组);也可通过电子信箱(SZXTAB@yahoo.com.cn)直接发送提案。

近年来,特别是 “审计风暴”开展以来,在已经侦破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中,除了涉案金额大,串案、窝案等特点外,大多与工程发包及工程款结算过程中的关联交易有关。国家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利用职权收受投标方的种种贿赂或收受投标方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或将工程发包给子女、亲属的公司或与己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承包商,搞假招标。招标人通过种种弄虚作假的方式“明招暗定”,招标方从中为个人谋取种种好处,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用职务的经济犯罪或腐败现象。

国家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本原因则是公共权力的失控和滥用。当前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国家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和监督机制。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改革现行的国家建设项目决策机制

政府对于重大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必须由同级“人大”民主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人大”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拥有否决权。同级“人大”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项目评估,“人大”有权要求政府根据评估报告,调整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最终由 “人大”民主表决通过。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那些只看眼前利益甚至是只看个人利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无底洞工程”,对国家建设项目要坚决贯彻“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

2、对国家建设项目实行绩效管理与审计,进一步推行“代建制”

首先要求政府采用“新公共管理”,进一步注重对国家建设项目实行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行“代建制”,即投资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新公共管理”要求增加政府对公民的直接政治责任,要求政府倾听公众意见、增加行政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把公众喻为公共服务的“顾客”,并提出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要做到“以顾客为中心”。继续推进国家建设项目以“三E”为中心,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的绩效审计,审计署2002年对18个重点机场和38个支线机场进行的审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的绩效审计尚处在起步阶段,建议进一步对国家建设项目实行绩效审计。

3、整顿和创建工程发包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创造工程发包有序竞争的市场条件,加速市场经济建设和健全市场机制;加大国家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腐败审计的审查和处罚力度;学习招标投标工作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无标底”招标和试行“量价”分离和FIDIC合同条款;进一步改善评标办法,尽量缩短评标时间,防范工程发包过程中职务犯罪。

4、开展国家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审计调查和腐败审计

国家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国家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国家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

重点审查国家建设项目的发包人是否利用职权收受投标方的种种贿赂或收受投标方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从建设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细表入手,重点审查国家建设项目的发包人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子女、亲属的公司或通过层层关联交易将工程款占为己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在工程招投标审计过程中,除了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外,建议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招标投标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采用往上查寻法,调查询问法相结合,通过互联网询价,建立材料价格数据库备用。对大宗物资采购要搞调查研究。对吃回扣,索贿的要询问、调研查询相结合,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的线索,对招投标双方互相串通而中标要依法查处。

5、倡导颁布《职务犯罪预防法(条例)》,建议检察、纪检监察、审计、组织等部门建立有限消息资源共享和沟通机制

创设从物质到精神的一系列制度,使掌权者即使想实施腐败行为,也会因心念优厚待遇丧失之虞而放弃贪欲;其次,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制度以及严格的职权行使程序,使掌权者无法实施腐败行为;倡导颁布《职务犯罪预防法(条例)》,完善严密的刑事、民事、行政惩罚制度,使掌权者慑于罚则的威力不敢实施腐败行为。工程发包过程中职务犯罪表现为权力的滥用和以权谋私,因此应当在权力体制和结构的改革上寻求对策,改善权力运作的体制环境和相关环境。建议检察、纪检监察、审计、组织等部门建立有限消息资源共享和沟通机制,最大程度防范国家建设项目职务犯罪。

6、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群众监督的实质是人民对公职人员的监督,遵纪守法者对违法乱纪者的监督。群众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举报监督、信访监督、控申监督等。要依法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的有效机制。一方面,要实现群众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要建立维护检举公民参与监督实践活动的权益。

近些年,舆论监督对端正党风、匡正时弊、严肃法纪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审计机关通过媒体公布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结果的同时,建设项目整个发包过程必须接受舆论监督,各大媒体及时报道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展过程。建立国家建设项目建设政务公开化和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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