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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盟员在政协主席专题视察座谈会上发言
发布时间:2020.07.3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7月29日,市政协举行专题视察活动,视察了常熟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扩建项目、梅李镇天和佳苑二期垃圾分类情况。随后,举行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座谈。座谈会由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主委吴国华主持。
      民盟市委副秘书长、政协委员、体育运动学校校长金振飞在座谈会上作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分类成效》的发言。金振飞说,去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逐步建立了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分处理体系,尤其是《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个多月以来,越来越多的市民接受了垃圾分类这一新时尚。虽然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全面展开,但在城市社区还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目前还存在无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和城中村推进难度大,垃圾收运车辆不足,再生资源回收体制尚未建立,市民不遵守投放时间等问题。因此建议:一要精细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建设。城区各街道设立城市垃圾分类专职机构,目前各街道大多成立了分类办,但工作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员,还有其他工作要兼顾,建议分类办配备专职、专业人员来管理和协调辖区内的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要制定拒收拒运、监督管理、分类小区验收等制度,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全面规范各城市社区分类设施配置,合理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规范各类标识及公示信息。针对分类投放准确率低、分类收运不彻底、终端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四分法的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对各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培训,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水平。二要推进社区分类,落实奖惩措施。加快推进全市城区的四分类建设,实行“三定一督”模式。目前推进难点在于城区无物业的老小区和城中村,建议各个突破,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争取早日把“三定一督”模式在城区全覆盖。针对《条例》实施一个多月中暴露的问题,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来解决邻避效应,通过入户宣传、点位公示和住户签字等方式,有序推进集中投放点的选址问题;物业公司配备分捡员,对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捡”,很多市民认为只要把垃圾交给“分捡员”就好了,并不能让市民很好的学会如何去分类,长久来看要让“分捡员”逐步转型为“监督员”,现场指导督促市民自己来分类;针对很多市民还不习惯到集中回收点投放垃圾,有的在原有垃圾桶位置随意丢弃垃圾包,有的则不按投放时间把垃圾包放在集中回收点门口,建议在小区相关点位安装监控设置,对于乱投放和不按时投放的行为抓拍后在业主群里曝光。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投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目前虽已开始处罚,但存在处罚对象单一,处罚力度不强等问题,建议利用市里设立的“曝光台”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威慑。当个人受到罚款处罚时,也可申请参加垃圾分类社会志愿服务,达到要求可免除罚款处罚,这比单纯罚款更为科学,给了违规者选择处罚方式的机会。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积分机制,设立红黑榜,举行生活垃圾分类优秀个人、家庭、单位、小区评选,用切实的奖励和荣誉激发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在小区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站建设,通过扫描二维码后进行分类投放,准确投放后获得奖励金,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三要做好舆论宣传,提升知晓力度。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目前社区实行“三定一督”模式后,建议可以通过机关事业单位与社区结对的方式,倡导党员干部自觉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志愿者,监督和指导市民正确投放垃圾,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投放习惯。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团,制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手册和折页,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宣讲团走进各个小区,发放宣传手册和折页,做到挨家挨户全部宣传到位,取得小区业主理解和支持。设计创作图文并茂的宣传海报、朗朗上口的顺口溜和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来丰富宣传内容,同时,也要注重宣传实效,可以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在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宣导,让学生回去对父母、爷爷奶奶等家庭成员进行讲解或许效果更佳。(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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