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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刚主委在省政协主席会议上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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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8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11月12日,省政协召开十二届二十五次主席会议,围绕加快改善苏北农村住房条件、促进乡村振兴进行专题协商。省政协主席黄莉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费高云到会通报情况并听取意见。省政协副主席、盟省委主委胡刚代表盟省委作了题为“关于妥善处理好苏北农村住房改善中几个问题的建议”的发言。
胡刚指出,自2018年以来,我省苏北农村住房改善工作不断提速增效,但在工作顺利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包括后期任务量和资金匹配、农民宅基地权益保障、协调农民自愿妥善搬迁、小区宜居度规划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他建议:
一是确保住房改善的任务量与可获资金相平衡。合理安排农村房改的空间范围和推进速度,使得农村房改后腾出的土地指标能被城镇消化,转为支持房改的资金;适度增加城建用地指标,充实农村房改资金;使农村房改空间与城建空间增量按比例挂钩,实现农房改善任务量和资金量的平衡。
二是对宅基地出让农民实行实物和股权的双补偿。把交通旅游等部分事业的部分税收和经营收益作为股份及分红来源;用固定比例股份和分红去补偿农民;按照“自愿增股,共建共享”原则,对愿意让渡更多土地权益去换取股份的农民,给予优先考虑。
三是以协调推进农房“拆”“填”带动乡村振兴。严格尊重农民意愿,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考虑农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根据耕种半径或农业生产服务半径,适度保留农村住房“密度”;用高水平的小区规划吸引农民,用样板小区、经典小区及先入住农民的口碑,带动搬迁入住。
四是把小区的宜居度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立足实际、适度超前,集中有限资源,适度高标准、严要求地构建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临近小区优质资源共享;请专业团队全程或若干阶段工程承包小区建设,可根据资金,设置若干期工程,为后续扩建及改善留下空间;规划建设中即发挥好村集体监督管理的主体作用,为小区建成后的运维打好基础。(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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